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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孩子惩罚 “打”不是唯一方式
发布时间:2008-3-31 10:03:00 浏览次数: 1637
新华网天津3月30日电(记者周润健)现实生活中,当孩子不听话,或出现某些不良行为时,一些父母往往采用“打”的方式进行教育。
日前,在天津举行的“贯彻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学校与家庭责任”学术论坛上,有关专家说,一味对孩子实施暴力,给孩子带来的不仅仅是皮肉之苦,更多的是心灵的创伤和行为的扭
曲。对孩子惩罚,“打”不是唯一方式。
在我国,自古就有“不打不成才”的古训。许多打孩子的父母抱有这样的认识:一是孩子是父母的,打自己的孩子天经地义;二是打孩子是家庭内部的事,“外人”无权干涉;三是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,打孩子的父母没有过错;四是很多人都知道“打人犯法”,但是打自己的孩子是两回事。
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关颖说,这些认识都是父母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所思、所想。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他们眼里,孩子不是一个独立的人,而是大人的附属物。所谓“为了孩子好”,并没有考虑孩子的感受。事实上,对孩子进行暴力,很容易使孩子对父母嫉恨报复,学会说谎,甚至产生暴躁的性格。
关颖表示,未成年的孩子可塑性强,同时也已经有了自主意识。当他们“不听话”的时候,父母最好先考问自己让孩子“听”的“话”有什么问题?是不是自己的一厢情愿?
当孩子出现某些不良行为的时候,“打”或许能够让孩子在压力之下立即认错、服软,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。如果从孩子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,循循善诱的引导、娓娓道来的教诲以及对行为的强化训练,则更能使孩子于点滴之中将正确的思想和行为转化为自身的习惯。皮肉之苦只能给孩子消极被动的警醒,而感悟教育则可以打动孩子的心灵。
关颖认为,教育不可没有惩罚,“打”是对孩子惩罚的一种方式,但不是唯一的方式。父母应多进行学习和思考,不断提高教子能力,是提高家庭教育效果的有效途径,从而使孩子避免遭受皮肉之苦和心灵创伤,获得身心健康的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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