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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游证考试信息、导游证办证程序和要求

发布时间:2007-10-23 10:42:00 浏览次数: 740

上海地区导游资格证书的培训考试工作由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负责。目前导游证书分初级、中级、国内导游和国际导游几类。考试内容包括中国文化专题、导游辞创作、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、导游基础知识、旅游法规时事政策、外语等。具体培训班情况可直接与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联系,地址为番禺路127号,咨询电话:62824586。

  导游证办证程序及要求
  
  1.颁发新证

  各考生凭"成绩通知单"到市旅游局(省属旅行社直接到省旅游局导考办)领取《导游证申请表》两份,按要求填写表格、贴照片后交给旅行社审核盖章(部门/门市盖章无效,下同),由旅行社有关负责人将申请表连同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、小一寸一张递与各市旅游局,各市局集齐后到省旅游局导考办办理(省属旅行社直接递与省旅游局导考办办理,下同)。

  *考生注意:旅游局不接收考生本人申请表(下同)。
  初级导游办证须交回旧导游证,没有旧导游证须在《南方日报》等遗失声明。

  2 、办理时间(下同)

  从省旅游局导考办同意办理之日起,15个工作内办完,如有特殊原因延迟将事先声明。

  办理费用(下同)

  1. 导游资格/等级证书:15元/个
  2. 导游证:15元/个

  3. 遗失补发

  遗失导游证必须在南方日报等"遗失声明"(格式:"※※旅行社导游员※※※遗失导游证(导游证编号),现声明作废"),由本人填写《导游证申请表》两份后贴照片,经单位审核盖章后,连同单位证明、登遗失声明的报纸、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递与各市旅游局,各市局将不定期到省旅游局导考办办理。

  * 声明

  遗失导游资格证、等级证,仍须登报纸声明作废,但能否重新补发证书要等国家旅游局通知。

  3.旧证换发

  只有三证齐备(资格证、导游证、胸卡),有单位证明文件、市旅游局证明文件,并经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审核同意的方可换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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