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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困难家庭子女可免费上中职学习

发布时间:2008-1-29 9:20:00 浏览次数: 796

今年,沈阳市困难家庭子女到指定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,将免收学费。指定学校名单将于秋季招生前公布。

    昨日,沈阳市就业服务局下发《关于2008年沈阳市困难家庭子女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    《通知》表示,凡沈阳市城镇零就业家庭、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的初中、高中毕业生,均可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(指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)学习。

    符合免费条件、已考入沈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,可在开学前一周内,持相关手续到学校领取并填报相关的审批表,经学校认定后,即可免交学费。

    符合免费条件、未考入沈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,愿意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,可在开学前的一周内持相关手续,到区、县(市)劳动保障、教育部门指定的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报名,领取并填报相关表格,经学校认定后,免试免费参加学习。

    学校将学生相关材料分别报有关部门批准后,将学生纳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管理。

    《通知》指出,免费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的困难家庭子女,按规定学制从入学起到毕业均免交学费(学费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),由财政部门按学期予以补贴。

   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从入学到毕业全程免费学习的待遇,中途退学、辍学的,将不再享受免费学习待遇。

    据了解,困难家庭子女免费参加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,要实行全日制、封闭式教学

    管理,提供优质的师资力量,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,使学生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能力水平,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技工学校或职业高中学历证书。

    沈阳市就业服务局表示,可免费就读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名单将于秋季招生前公布。

    申请条件:

    (一)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,需持区、县(市)劳动保障部门当年认定的《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》和户口簿。

    (二)低保户家庭子女,需持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和户口簿。

    (三)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,需持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《城市低保边缘救助证》和户口簿。(记者 张瀚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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