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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诚信考试”抓出十多人作弊
发布时间:2008-1-16 9:30:00 浏览次数: 649
生活日报1月15日讯(记者 石念军)以往多在高考、自考中可见的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现象,眼下,在一些高校的期末考试中也少见了。15日,省城一高校十多名学生便因涉嫌使用手机作弊面临退学。让人尴尬的是,开考之前几乎每个学生都签署了“诚信考试承诺书”。
“现在学生作弊的手段五花八门,不光有小抄,好多人直接用手机作弊。”谈及在校大学生的作弊现象,15日,正在监考期末考试的一高校教师不禁慨叹,“一上午我就从300多个学生里逮了七八个(作弊学生)。”
“眼下,被逮学生的作弊情况都已通报上去。”虽然逮的都是自己的学生,这位老师坦言,“丝毫不能留情面。”
在另一高校,也有15名学生因在此次期末考试中作弊受罚。据一学生工作负责人士介绍,虽然具体的处罚结果眼下尚未公布,但很有可能被开除学籍。因为,“其中存在使用通讯工具等情节较为严重的作弊行为”。
实际上,学生使用手机作弊而被开除,在省城高校中已有先例。2006年7月,济南大学学生小海(化名)就是其中一个。之后,他还一度自行在校内散发问卷800余份,以获得“舆论同情”,但“自下而上”的申诉并没有成功。
而今,这一现象更加普遍。
“依据2005年国家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由他人代替考试、替他人参加考试、组织作弊、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,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”济南大学学生处丁立波副处长认为,给予相关学生如此处罚的学校并没有“出位”。
其实,自从2005年—
2006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开始,省城一些高校就陆续推出了“诚信考试”行动,甚至推出了无人监考诚信考场。眼下,这一活动已普遍存在。然而,作弊现象并没有随之消失。
■各方观点
作弊被开除 “量刑”严重了?
省城一些高校对作弊学生给予开除处分,“量刑”是否过重?采访中,不少人对此发表了不同的看法。
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
“前几年,各个学校正因为处罚比较弱,才使得作弊现象愈演愈烈。”山东财政学院一教师认为,2005年教育部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之所以重点加强对作弊的一些处罚规定,是总结经验之后作出的规范化制度。“各个高校加大处罚力度,正是从这方面得来的。”
这位教师提到,以往,一些高校针对考试作弊的学生大多采取记过警告、留校察看等处分,但效果都不明显。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开除学籍确实有一定的遏制作弊作用。”
“教育应有更多宽容”
“学生作弊便开除,应该说,这一做法是不负责任的。它没有给学生一个改过的机会,也没有给学校一个培养他、教育他的机会。”现任职一国企的葛小姐说,“学校应引导学生用正当的竞争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求,同时,教育应有更多的宽容。”
“最该反思的是教育本身”
“就我的观察,作弊的学生不在少数。”省城一艺术院校教师告诉记者,“在这一问题上,最该反思的其实是教育本身。”
“我们中小学是应试教育,大学生则是自主学习为主。但眼下选择专业的限制较多,实际上学生并不能自由选择。”该教师认为,同时很多教学内容较为陈旧,学生自身的学习兴趣并没有得以激发。“如果说,老师没有对学生起引导和教育作用,学习出现了问题却让学生承担全部责任,对学生并不公平。”
本报记者 石念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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