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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工资太低大家联名投诉
发布时间:2007-12-6 9:16:00 浏览次数: 1014
“俺们单位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,还威胁员工谁举报就让谁走人。”昨天上午,在12333举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咨询投诉中听到这样的投诉后,郑州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,劳动者可联名进行投诉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单位如果出现打击报复行为,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据悉,在昨天拨打投诉举报电话的人中,以民营企业员工、环卫工人、保安、物业企业员工、连锁超市营业员及餐饮行业服务人员为主,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,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等。还有的投诉者称,其单位领导称“如果有人敢举报投诉就走人”。
对此,接听热线的郑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孙兆峰表示:“全体员工联名投诉是对待这种单位最好的办法。举报人不必担心会出现打击报复的行为,一旦出现这种行为,被查处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。”
孙兆峰还表示,经营是单位的责任,发工资是单位的义务,单位不能把经营问题转移到员工身上。
同时他还提醒劳动者,要在权益受到侵害的两年之内到劳动监察部门及时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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