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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提前录取院校一般包括解放军院校、武警院校、公安部所属院校以及少数经批准参加提前录取的院校和专业。 (2)第一批录取院校主要是全国重点大学,还有部分经批准的院校。 (3)第二批录取院校主要是一般的本科院校。 (4)第三批录取院校包括专科类院校和本科院校中的专科类专业、有些省(区、市)还将面向地区(市)招生的专科学校、职业大学、电大普通班等。第三批录取院校实行分段录取的办法。 这四批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是个互不影响的独立过程,录取工作都各自成为一个全过程,区别主要是招生人数多少不同,时间长短不同。但一般程序大致一样,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: 第一,档案室按"上线"人数分第一志愿学校,从高分到低分排列,为投放档案做准备。 第二,根据学校计划招生人数,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投放档案,由招生学校分专业进行审阅。 第三,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,由招生学校专门存放;对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,经录检组检查认定后可以退档,经办理手续后,由学校招生人员退交档案室;对录检组认为不应退的档案由学校进行复议,一般应由学校接收。 第四,对于被录取的考生,由招生学校造册填写录取通知书,然后由地方招生办直接寄发考生。 讨论此主题请进>>: 高考录取的程序是怎样的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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