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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考试答疑之公司法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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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司法考试答疑之公司法问题
huahua
-[尕硴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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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5-20 10:44
司法考试答疑之公司法问题
[问题]公司法为保护公司的债权人,设立了一系列强制性的规则。以下各项中哪些属于这样的规则?(多选)
A.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,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
B.公司累计发行的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
C.公司合并的,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二次
D.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,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
BC 不选。 C不选 公司法: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B不选 证券法: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(一)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,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;(二)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;网上有许多答案是ABCD,基于以上只能选AD。
[解答]依据新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,答案是AD.原来的答案是1996年真题的答案,应做修正。
#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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